審計服務
我們的審計服務費用是根據客戶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進行評估的。相關的考量因素包括工作規模、複雜程度、技術要求以及緊急程度等。審計費用已經包括了報稅服務和擔任您公司的稅務代表。如果您需要我們提供審計服務的報價,請將您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通過電郵(info@bpcpa.hk)發送給我們,或者直接撥打電話(2782 2030)聯繫我們,我們會立即安排為您提供報價。
一般來說,稅務局會在有限公司成立後的第18 個月發出首份《利得稅報稅表》,通常限3個月內提交,遲交將招致罰款,估計評稅(Estimated Assessment),甚至法庭傳票。
** 我們的收費合理,請隨時與我們聯繫以了解更多詳情 **
審計工作
1. 審計是對財務報表進行審核工作。因為這是香港政府對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強制性執行的;
2. 審計的目的,是透過審核過程,對該公司的財務報表有否真實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以及有否存在任何重大錯誤陳述,而作出意見;
3. 因此,財務報表需由獨立核數師進行審計,然後就審計結果發出一份審計報告。
完成審計工作後
1. 完成審計後,本公司會發給貴公司審計報告;
2. 當公司要向銀行或股東匯報財務狀況時,審計報告是一份不可缺少的重要文件;
3. 客戶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還會提供報稅服務。